业务名称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变更 |
业务名称简称 |
无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第十条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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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行使 |
是否委托行使 |
否 |
受委托机构 |
无 |
委托书 |
无 |
受理机构 |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服务处 |
决定机构 |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 |
无 |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经办处室 |
无 |
申请条件 |
符合设立依据 |
禁止性规定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
申请材料目录 |
印刷企业变更申请表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原《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变更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 |
变更地址,还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 |
网上办理链接 |
http:yc.jszwfw.gov.cn/(江苏省政务服务网) |
办公地址 |
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D05窗口 邮编:224005 |
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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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7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秋冬春季(10月~6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法定办结时限 |
60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涉及中介服务及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审批结果形式 |
许可证。 |
审批结果通知方式和送达方式 |
电话、信息;自取、邮寄。 |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9083086 86663189 网上咨询网址:http://www.yancheng.gov.cn/20141211/2014_xzql_index.html |
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途径 |
查询电话:0515-69083086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515-88198328;信件:盐城市城南新区世纪大道21号市政务中心464室(注明投诉) |
流程图 |
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