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业务序号 |
1 |
业务名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 |
业务名称简称 |
无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视节目由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制作。广播电台、电视台不得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的单位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 【规章】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 第八条 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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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省级行使 |
是否委托行使 |
否 |
受委托机构 |
无 |
委托书 |
无 |
受理机构 |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服务处 |
决定机构 |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 |
无 |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经办处室 |
无 |
申请条件 |
符合设定依据 |
禁止性规定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可注明查询或查看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途径。 |
申请材料目录 |
1.申请表 2.场所证明材料 3.章程 4.营业执照 5.无外资承诺书 6.主要人员材料 |
网上办理链接 |
http://yc.jszwfw.gov.cn/ |
办公地址 |
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邮编:224005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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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7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秋冬春季(10月~6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法定办结时限 |
60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8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涉及中介服务及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审批结果形式 |
决定。 |
审批结果通知方式和送达方式 |
快递送达 |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9083086 86663189 网上咨询网址:http://www.yancheng.gov.cn/20141211/2014_xzql_index.html |
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途径 |
查询电话:0515-69083086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515-88198328 |
流程图 |
附后 |
常见问题解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