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
业务序号 |
无 |
业务名称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
业务名称简称 |
无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666号修订) 第十四条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印刷涉及国家秘密的印件的,还应当向保密工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单位内部设立的印刷厂(所)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必须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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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行使 |
是否委托行使 |
否 |
受委托机构 |
无 |
委托书 |
无 |
受理机构 |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服务处 |
决定机构 |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 |
无 |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经办处室 |
无 |
申请条件 |
企业、事业、行政机关 |
禁止性规定 |
不得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
数量限制 |
无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可注明查询或查看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途径。 |
申请材料目录 |
1、申请表;2、机关(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如有受委托人请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 |
网上办理链接 |
http://yc.jszwfw.gov.cn/ |
办公地址 |
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邮编:224005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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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7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秋冬春季(10月~6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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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20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涉及中介服务及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审批结果形式 |
单位内部印刷厂备案登记表 |
审批结果通知方式和送达方式 |
电话、信息;自取、邮寄。 |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9083086 86663189 |
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途径 |
电话:0515-69083086 86663189 |
监督投诉渠道 |
电话:0515-88198328 |
流程图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登记 |
常见问题解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