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核 |
业务序号 |
无 |
业务名称 |
在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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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
行使层级 |
市级行使 |
是否委托行使 |
否 |
受委托机构 |
无 |
委托协议 |
无 |
受理机构 |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服务处 |
决定机构 |
盐城市人民政府 |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 |
无 |
其他共同办理部门经办处室 |
无 |
办理条件 |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
禁止性规定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无 |
办理材料目录 |
1、许可事项申请表。参考该许可事项申请样表填写,并附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2、工程立项文件。3、工程设计方案。4、文物影响评估报告。5、省辖市(省管县)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6、涉及地下埋藏文物的,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7、国家文物局批准文件。 |
网上办理链接 |
http://yc.jszwfw.gov.cn/ |
办公地址 |
盐城市城南新区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文广新局窗口 邮编:224005 |
办公时间 |
夏季(7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秋冬春季(10月~6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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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无 |
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 |
无 |
办理结果形式 |
审批决定书 |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
快递送达 |
咨询方式 |
电话:0515-69083086 86663189 网上咨询网址:http://www.yancheng.gov.cn/20141211/2014_xzql_index.html |
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途径 |
查询电话:0515-69083086 |
监督投诉渠道 |
监督投诉电话:0515-88198328 |
流程图 |
另附 |
常见问题解答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