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市文广新局为积极贯彻省、市委建设道德风尚高地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发挥公益广告宣传实效,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采取三项措施深入推进2017年度“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主题引导,提升道德内涵。督导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媒体在制作公益广告时要始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对江苏的最新要求,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把握“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等重大主题内涵,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作品创意设计、制作表现中,推动全社会广泛认同和自觉践行。
二是组织多媒体联合刊播,扩大宣传领域。要求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社会媒介等各类媒体联合刊播公益广告。市级党报、晚报、都市报,每月刊登公益广告总量不少于6个整版;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8条(次);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10条(次),移动电视每天播出10条(次)以上,有线电视实现开机即播放功能;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经营性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开展公益宣传;车站、机场、公交车、出租车等各种服务区和其他公共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户外广告牌等,刊播公益广告数量占总量30%以上,电子显示屏播出占总长三分之一以上。
三是加强刊播情况监督考评,保障宣传到位。通过内部媒体监管平台,日常监督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从数量与质量上严格要求,加强行业内的监督考评。同时,每季度向市文明办报送刊播情况,实现定期通报。